1.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认定
服务对象:个体经营: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企业吸纳:1.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申报材料:1.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
2.企业: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一式三份)、《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与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551-66671191
2.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助补贴
服务对象: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如下规定的:(一)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二)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三)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四)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五)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申报材料:《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和就业创业证、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申报项目计划书、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无不良信用和无违法记录承诺书、申请表中涉及数据和内容的证明材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项目,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补贴标准:经评审,按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重点资助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发展的项目。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长丰县小微企业吸纳特定群体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小微企业与毕业生签订的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补贴标准:按照单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部分给予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咨询电话:0551-66671191
4.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奖补资助
服务对象:符合奖补条件,全职引进《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中E类及以上急需紧缺人才的引才主体。
申报程序:自行准备材料申报,企业、社会团体、人才中介机构或个人的奖补申报材料由县人社局负责初审和报送。
补贴标准:1.企业新引进人才的,按A-E类人才:分别给与每人50-10万元的奖补资金。2.社会团体、人才中介机构或个人新引进人才的,每成功引进1人按下列标准奖励:A类人才,一次性补助15万元;B类人才,一次性补助10万元;C类人才,一次性补助8万元;D类人才,一次性补助5万元;E类人才,一次性补助2万元。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5.高校毕业生引才奖补
服务对象:2020年5月后首次来我县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是指在本县范围内合法经营的重点民营企业及农业企业)。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博士生45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且毕业未满3年。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对象按合肥市相关政策放宽至大专、高职院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用人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由县人社局负责初审和报送工作。县人才办会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复审和实地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资助建议名单。拟资助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程序拨付经费。
补贴标准:1、对每年度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10人或引进硕士以上毕业生5人、博士毕业生2人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超过以上引进奖励基数的,每增加本科生一人增加奖金500元;每增加硕士一人增加奖金1000元;每增加博士一人增加奖金2万元。2、对县内外中介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内为长丰县企业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20人及以上的,按照每引进一名本科生500元、硕士生700元、博士生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引才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6.就业见习补贴
服务对象:长丰县的就业见习基地吸纳毕业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6个月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进行3-12个月的见习,并在见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其在见习期间无社保征缴记录,可以按季度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申报材料:《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统计表》、《就业见习申请表》、《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凭证、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企业),每人每月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7.创业见习补贴
服务对象:参加创业见习的人员:创业见习人员为毕业前6个月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港澳台大学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认证且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见习基地:是指须经在本市行政区域依法成立或由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载体内运营的,经营时间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提供一定技术含量岗位,员工不超过30人的创业企业。
申报流程:(1)见习基地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及“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专区“创业见习补贴”模块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对应的人社经办部门进行预审;(2)预审通过的见习基地携带所需申请材料,向对应的人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3)人社经办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4)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5)审核无误,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基地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帐户。
补贴标准:参照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执行。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助
服务对象: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服务,帮助其到重点企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申报流程: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及“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专区“人力资源机构服务补助”模块,按季向重点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助资金。重点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机构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按照“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 1000 元、8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9.线上招聘会补贴
服务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举办线上专场招聘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报流程:举办线上招聘会前,应提前1个月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备案。招聘活动结束后,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及“皖事通”平台“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专区“线上招聘会补贴”模块,按季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机构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组织20家以上单位500个以上岗位、50家以上用人单位1000个以上岗位,分别按照每场 1000 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咨询电话:0551-66671701
10.公益性岗位补贴
服务对象: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
申报材料:《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花名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账单。
补贴标准:1、社会保险补贴:是按照单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部分给予补助。2、岗位补贴: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单位岗位补贴。3、一次性补助。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咨询电话:0551-66671191
11.贫困劳动者公益性岗位补贴
服务对象:吸纳16-5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申报材料:《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花名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账单。
补贴标准:1、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给予补助。2、岗位补贴: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单位岗位补贴。 咨询电话:0551-6667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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